东莞: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和市级进口贴息申报:进口贸易

东莞: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和市级进口贴息申报:进口贸易

各行业协会(商会)、有关企业(单位):

为深入贯彻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东莞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东府办函〔2024〕507号)文件要求进口贸易,现定于2025年8月18日(星期一)起将“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”“市级进口贴息项目”事项进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进驻事项

(一)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

(二)市级进口贴息项目

二、申报时间

(一)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

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:00;

(二)市级进口贴息项目

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17:00进口贸易

三、申报方式

进驻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,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进口贸易

(一)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进口贸易。申报单位登录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(,选择对应交件的政务大厅进行预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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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线下申报进口贸易。申报单位填写《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申请表》(附件1)或《202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》(附件2),连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料,提交至市或镇街(园区)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,由市、镇街(园区)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录入。企业可提前登录“i莞家”公众号/小程序/app,选择对应交件的政务大厅进行预约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单位须按照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〈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(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)申报指南〉的通知》(东商务〔2025〕43号)和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〈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(2025年)〉的通知》(东商务〔2025〕55号)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进口贸易

(二)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,不得弄虚作假,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进口贸易

(三)申报单位可通过“企莞家”企业综合服务平台()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、查询业务审批进度进口贸易

附件:1.支持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申请表

2.202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

3.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〈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(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)申报指南〉的通知》(东商务〔2025〕43号)

4.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〈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(2025年)〉的通知》(东商务〔2025〕55号)

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

2025年8月13日

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

联系电话:0769-22403717、22002089

“企莞家”平台技术支撑

联系电话:0769-12345转3

企业开办、企业相关诉求专席

南方+记者 陈琬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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